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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征集问题线索,对缓瞒漏报致疫情扩散将严肃处理!

    信息发布者:longbo
    2020-01-24 14:29:30   转载
    国办:征集问题线索,对缓瞒漏报致疫情扩散将严肃处理!综合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今天


    国办:收集线索,
    对缓瞒漏报疫情
    致疫情扩散将严肃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24日发布关于征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从即日起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以及改进和加强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及时处理。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4日



    湖北启动重大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日发布通告,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全文如下: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针对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人社部:职工隔离或观察期间,
    企业应支付工作报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
    公布首株新型冠状病毒
    毒种信息
    据中国疾控中心网站消息,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支撑工作,发挥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职能,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于24日发布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成功分离的我国第一株病毒毒种信息及其电镜照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引物和探针序列等国内首次发布的重要权威信息,并提供共享服务。


    湖北共有13个城市
    区域公共交通停运
    据中国交通广播微博发布消息,截止24日12时,湖北共有13个城市区域公共交通停运,分别是武汉、鄂州、仙桃、枝江、潜江、黄冈、赤壁、荆门、咸宁、黄石(含大冶市、阳新县)、当阳、恩施、孝感。
    声明:本文转自央视新闻、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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